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青教院【2023】5号
为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各学科的综合素养,增强高中学生的社会综合实践能力,促进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工作,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举办山东省高中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旨在鼓励广大高中生运用所学知识、根据兴趣爱好,发挥主体作用,探究科学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引导发现、研究问题,尝试自主选择体验小课题研究、科学实验等基于新课程标准的研究性学习,为学生提供开放的学习环境,搭建实践创新平台。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原则为山东省内高中学校的在校学生。
2.申报课题的学科不限、范围不限,要遵循科学性、学术性和创新性,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课题的申报。
3.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指导老师实行双导师制,1名为学生本校学科教师,1名为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派驻鲁高校教授指导课题研究。
4.课题组申报组长1人,每一个课题组的所有成员限定为6-8人,原则上组成的学生研究课题小组人员应在同一班级内自由组合。
5.为便于开展、实施、结题等环节的管理,应由每班任课教师为该学科研究性学习课题指导教师。
6.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成员只能参与一项课题,指导教师指导课题数量不限。
三、参考目录
山东省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参考目录,该目录仅供申报参考,课题组申报学科可结合实际申报,自拟申报课题名称。(参考目录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原则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申报的方式。各学校认真审核研究性学习课题申报材料,通过审核的《山东省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和《山东省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附件3),所属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统一将纸质材料快递至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word版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sw_gov@163.com。
五、申报时间
本课题一年三次集中申报,三次集中立项,申报时间:第一次集中申报截止2023年3月31日;第二次集中申报截止2023年5月31日,第三次集中申报截止2023年10月31日,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课题立项
课题申报工作完成后,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省内知名专家进行评审,立项课题通过《山东省教育科研网》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布,颁发课题立项证书。
七、研究形式
研究时间采取固定与灵活相结合。固定时间共分为四次,①进行课题的相关准备与开题培训工作;②进行课题的相关指导和检查工作;③进行课题的结题、答辩、考核;④进行优秀课题的展示工作和推优工作。固定时间一般采取平台线上进行,其他时间为自由研究时间。
八、研究时间
本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一年组织二次集中结项。如研究工作没有完成,结项延期6个月。
九、荣誉
1.通过正常结项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成果,届时将根据鉴定研究性学习课题成果等次,颁发课题结项证书。按照实际情况颁发成果证书、小研究员、小院士等荣誉证书。
2.通过结项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证书。
3.根据申报学校整体开展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
十、建议
建议申报学校将评比结果作为学生学分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十一、联系方式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076556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写字楼909办公室
附件下载 www.sdgov.org.cn www.skj.org.cn
十二、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微信公众平台
附件:
1.山东省高中研究性学习课题参考目录
2.山东省高中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申请表
3.山东省高中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4.PDF通知下载版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