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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家庭教育普及计划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7/1/2020  浏览次数:1525

山东省家庭教育普及计划活动启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重要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九部委《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相关精神,促进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的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全省家庭教育事业的新发展,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该活动经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同意,报省委宣传部批准活动备案),现联合有关单位、院校、专家启动开展山东省家庭教育普及计划活动(以下简称普及计划)。

       一、工作目标 

       普及计划借助全国知名家庭教育研究专家力量,利用山东省良好的家庭教育基础,依靠省内各界专家学者,广泛发动学校、社区、家长共同参与,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协助建立100所家庭教育指导站、培训1000位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编写20本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开展1000场公益讲座,培训10万人次合格家长,切实推动山东省家庭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形成良好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二、工作任务

      1、依靠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女子学院等省内外著名家庭教育专家学者,依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能力标准及鉴定评审体系》(注:已经获得国家版权),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工作。

       2、依靠省内各类学校、学术组织,发动广大教师、社区工作者、家长参与,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实践工作,对优秀的课题成果集册出版,形成省内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家庭教育教材和工具书。

       3、在有资源的地区或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利用当地资源创造条件,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和个案指导服务,做好面向一线教育者和家长的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和辅导。

       三、家庭教育普及计划内容

1、发展心理学基础理论与案例分析。

2、家庭教育学基础理论与实践指导。

3、家庭教育社会学。

4、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5、O-3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6、3-6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7、6-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8、12-18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9、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10、家校社共育理论研究与实践。

11、父母自我学习与成长。

12、亲子沟通与素质教育

13、多元智能理论与潜能开发

14、生涯教育与辅导(生涯教育、目标管理、计划管理、时间管理)。

15、学习力提升与思维训练。

16、人际交往教育与能力培养。

17、环境适应与抗挫抗压教育。

18、情商与心理健康教育。

19、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20、青春期性教育与爱情教育。

21、法制教育。

22、财产观与理财教育。

23、生命教育。

24、安全教育。

25、家庭教育个案剖析。

四、工作程序

1、普及计划依托山东省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查年度计划,听取计划进度汇报,监督计划落实。

2、普及计划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立在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拟定年度计划,组织各项计划实施,协调支持各地指导站工作。

五、普及计划拟聘请师资力量

1、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师资(具体见附件)。

2、家庭教育课题评审专家(具体见附件)。

六、家庭教育指导站申报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

3、有开办家庭教育所需的师资。

七、普及计划活动经费说明

1、普及计划本着公益性要求,除本方案中明确的收费事项外,不得另外增设收费项目。

2、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师训经费标准,包括项目与标准相同。

3、课题申报评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课题成果出版,须经作者同意。

4、指导站开办的公益性活动,经费自筹或有购买服务的单位支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31-82076556,13370508098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中环广场909室

邮箱:sw_gov@126.com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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